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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帐公司​夫妻债款离婚后非举债夫妻一方的抗辩要点

重庆收帐公司夫妻债款离婚后非举债夫妻一方的抗辩要点

 首要,需求检查在离婚诉讼中是否现已处理过该笔债款,夫妻两边离婚时是否对该笔债款明知且通过合意处理,例如笔者署理的案件中,夫妻两边在离婚时现已知晓该债款存在,又在离婚调停时确认各自债款归各自承当,则非举债一方无需承当该债款。

 其次,离婚后非举债夫妻一方抗辩无需承当债款,应检查是否符合“共债共签”准则。非举债一方一般辩论为借条或许告贷合同上没有签名且过后也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追认,清晰表明不知情且不赞同,以此对立债权人的主张,辩称不属于夫妻一起债款。

 检查债款的金额,如笔者律师团队署理的案件其中一个涉案金额为300万元,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非基于家事署理所发生的债款,不属于夫妻一起债款。如未超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的金额,则可抗辩是否用于夫妻家庭一起生活。此外,针对大额债款抗辩不属于专款专用,并非用于夫妻一起生活和经营。基于金钱作为种类物,债权人无法直接证明告贷的用处,或许证明告贷实际用处与家庭一起生活经营的金钱一一对应,则难以认定为债款用于夫妻一起生活经营。

 最后,不和否定性抗辩,例如该债款属于婚前个人债款、赌博、吸毒等非法债款,或许一方与第三方勾结虚拟夫妻一起债款,涉及虚假诉讼的问题笔者将在别的一篇文章中打开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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