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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如果对方拒不还款,出借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重庆收账公司如果对方拒不还款,出借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 《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告贷人应当按照约好的期限返还告贷。对告贷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告贷人能够随时返还;贷款人能够催告告贷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分两种状况。 1、有约好了还款日期的,这种状况下一般还款期限到了,对方仍不还款的,就能够申述到人民法院,但需要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提出。 2、没有约好还款期限的这种状况是能够随时要求对方还款的,可是最长的时间是20年,超越20年再申述到法院是无效的。 如果胜诉后还是不愿还钱,就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能够会将老赖列为失期执行人即黑名单。影响的是他的个人生活,出行和消费,例如坐高铁飞机、消费等等受到限制,对方不得不履行判决书的义务。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