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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民间假贷中夫妻一起债款怎么区分?重庆收账公司民间假贷中夫妻一起债款怎么区分? 常言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因民间假贷产生债款纠纷而选择各奔前程来逃避债款的夫妻不在少数,可是离婚真的就能够逃避债款了?其实不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款是相对于夫妻一起债款而言的。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些归于个人债款,重庆收账公司哪些归于一起债款呢? (一)夫妻一方或两边的婚前债款 夫妻一起债款是基于夫妻关系确实立为条件的,假如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一起债款。 (二)婚内约好由个人承担的债款 正如婚前个人债款能够经过约好而使之成为夫妻一起债款相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起生活所负的一起债款也能够约好为个人债款。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款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独立分配的权利。 (四)办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款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论是自己办理仍是托付他人办理,又此产生的债款显然归于一方的个人债款。 (五)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一起财产为他人供给担保所产生的债款 夫妻任一方对个人财产拥有所有权,任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外供给担保不为法律禁止,但由于担保行为而产生的债款另一方则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然夫妻约好或相对方事后追认的景象在外。(六)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款 此种景象多表现为夫妻一方因赌博、嫖猖、吸毒等恶习或违法行为而对外所负的债款。 (七)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款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独意思所产生,也可因两边的合意而形成。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