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收账公司个人债款无力归还的处理方式重庆收账公司个人债款无力归还的处理方式 1、能够征得债权人的赞同,分期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则:“债款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归还的,经债权人赞同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能够由债款人分期归还。有才能归还拒不归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归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有必要实行。一方拒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款人的全部财物不以清偿到期债款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款人的全部财物供其均匀补偿,从而使债款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款,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则:“债款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归还的,经债权人赞同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能够由债款人分期归还。有才能归还拒不归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归还。”由此可见,债款人有必要归还债款是必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款得不到归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归还,另一种是有才能而拒不归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则。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