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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什么是企业重组与所得税债款重组重庆收账公司什么是企业重组与所得税债款重组。 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负债经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在负债超过了一定限度,企业就无法再持续经营下去,在这种状况下,企业除了破产就有必要进行债款的重组。 所谓的债款重组,简略一点说,便是债款人还不起债了,或许由债款人与债款人双方洽谈,或许经法院裁决,达成债款人少收一点,债款人少还一点的协议。 债款重组债款人可以采纳以非钱银性财物清偿债款,也可以将债款转为股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完成债款重组。 重庆收账公司企业的债款重组,在所得税上有两种处理方式,即一般税务处理和特别税务处理。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又分为减免债款、以非钱银性财物赔偿债款、债款转为股权三种方式。 1、对减免债款的。简略一点的说,就减免金额债款人承认丢失,债款人承认所得。 2、 对非钱银财物赔偿债款的。应分为两个过程:第1个过程,以公允价值转让非钱银性财物;第2个过程,以转让获得的资金清偿债款。债款人承认非钱银性财物转让所得及债款重组所得;债款人承认债款重组丢失。 3、 关于债款转股权的。债款人就债款低于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承认债款重组的丢失;相反债款人承认所得。 二、特别性税务处理 企业的债款重组要适用特别性税务处理,有必要首要满意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削减、免除或许推迟缴交税款为主要目的。 2.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财物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在满意以上两个条件的状况下特别税务处理,又分为减免债款、以非钱银性财物赔偿债款、债款转为股权三种状况。 1、减免债款的。减免的金额假如达到该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50%以上。那么所减免的金额应在5个年度内均匀的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比如,甲公司当年应交税所得额为100万。乙公司减免甲公司的债款50万。那么甲公司所获得的50万,不能一次性计入企业的应交税所得额,而应在5年内均匀计入该企业应交税所得额。乙公司承认债款重组丢失50万元。 2、非钱银性财物清偿债款。非钱银性财物清偿债款与减免债款的税务处理保持一致。 3、债款转股权。债款转股权的特别性税务处理,债款人不承认所得,债款人也不承认丢失。股权出资的计税根底以原债款的计税根底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