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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什么是企业重组与所得税债款重组

重庆收账公司什么是企业重组与所得税债款重组。

 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负债经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在负债超过了一定限度,企业就无法再持续经营下去,在这种状况下,企业除了破产就有必要进行债款的重组。

 所谓的债款重组,简略一点说,便是债款人还不起债了,或许由债款人与债款人双方洽谈,或许经法院裁决,达成债款人少收一点,债款人少还一点的协议。

 债款重组债款人可以采纳以非钱银性财物清偿债款,也可以将债款转为股权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完成债款重组。

 重庆收账公司企业的债款重组,在所得税上有两种处理方式,即一般税务处理和特别税务处理。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又分为减免债款、以非钱银性财物赔偿债款、债款转为股权三种方式。

1、对减免债款的。简略一点的说,就减免金额债款人承认丢失,债款人承认所得。

2、 对非钱银财物赔偿债款的。应分为两个过程:第1个过程,以公允价值转让非钱银性财物;第2个过程,以转让获得的资金清偿债款。债款人承认非钱银性财物转让所得及债款重组所得;债款人承认债款重组丢失。

3、 关于债款转股权的。债款人就债款低于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承认债款重组的丢失;相反债款人承认所得。

 二、特别性税务处理

 企业的债款重组要适用特别性税务处理,有必要首要满意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削减、免除或许推迟缴交税款为主要目的。 

2.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财物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在满意以上两个条件的状况下特别税务处理,又分为减免债款、以非钱银性财物赔偿债款、债款转为股权三种状况。

1、减免债款的。减免的金额假如达到该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50%以上。那么所减免的金额应在5个年度内均匀的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比如,甲公司当年应交税所得额为100万。乙公司减免甲公司的债款50万。那么甲公司所获得的50万,不能一次性计入企业的应交税所得额,而应在5年内均匀计入该企业应交税所得额。乙公司承认债款重组丢失50万元。

2、非钱银性财物清偿债款。非钱银性财物清偿债款与减免债款的税务处理保持一致。

3、债款转股权。债款转股权的特别性税务处理,债款人不承认所得,债款人也不承认丢失。股权出资的计税根底以原债款的计税根底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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